問
在資格預審過程中,供應商提供的投標文件中并未單獨提供“具有良好的商業(yè)信營”的承諾函,但在最后提供了一-個關于《政府采購法》第二十二條第一-款第1項至第6項規(guī)定的總承諾函,該情況下,該供應商的資格審查能否通過?
答
供應商提供資格證明文件的形式和要求應由采購人根據法律制度規(guī)定和采購項目具體情況在采購文件中明確。如果采購文件規(guī)定供應商具有良好的商業(yè)信營是由供應商自行承諾,則采購人不應拘泥于承諾函的形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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